关于残疾人就业安置方案
1.目的:
通过安排残疾人就业,响应政府残疾人就业安排政策,履行企业法定义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减少公司残保金缴纳、争取税费减免从而降低用工成本。
2.安置需求:
2.1安置人数:以2017年预期平均编制2300人计算,合计需安置人数=2300*1.5%=35人。
2.2安置方式:结合公司能够提供的岗位现状,建议挂靠15人,就业16人。
(挂靠:残疾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发放基本工资并缴纳社保,残疾人无须到公司上班)
3.需求依据:
3.1政策背景:
3.1.1缴纳残保金: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80%计算缴纳保障金。应缴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3.1.2减免税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等同于残疾人员工资支出由税费补贴。
3.2成本现状:
3.2.1人员编制数量持上升趋势,残疾人安排比例持下降趋势,总体成本上升。以2015年为例,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缴纳的残保金为3.62万/人·年,且每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增长。
3.2.2公司安置残疾人,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税费减免额度随着残疾人安置人员数量的增长以及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增长。
3.3就业岗位:
结合公司无障碍设施配置情况,建议安排少站立、少体力劳动、工作简单、且加班不宜过长的岗位。结合公司现有岗位,经过与用人单位确认,建议安排如下。
4.风险与效益:
4.1风险管控:
4.2效益预估:
安置类别 | 安置人数 | 缴纳残保金(万元/年·人) | 残保金合计节约(万元/年) | 工资(万元/年·人) | 税费减免(万元/年) | 合计效益(万元/年) | |||
基本工资 | 社保(公司部分) | 其他(加班费等) | 工资合计 | ||||||
就业 | |||||||||
挂靠 | |||||||||
合计 |
备注:残疾人员工资支出额度等同于税费减免额度,就业人员工资视为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合计效益金额(就业)=残保金+税费补贴。合计效益金额(挂靠)=残保金。
5.行动计划:
序号 | 模块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预算 | 输出 |
1 | 招聘实施 | 开拓各种渠道,确保招聘需求达成。 | 全年持续 | HR | 1万元/年 | 《入职明细表》 |
2 | 岗位管理 | 完成清洁工岗位设置(挂靠专用)。 | 一季度 | HR/行政 | / | 《职位编码》 |
3 | 后勤保障 | 配置残疾人专用宿舍(按录用情况分阶段配置,1季度完成1男1女共两个宿舍的配置)。 | 全年持续 | 行政 | 0.5万元/间 | 残疾职工宿舍 |
4 | 人文关怀 | 组织残疾人关爱活动,帮助残疾职工解决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 全年持续 | 工会 | 0.05万元/年·人) | 《活动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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