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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08-20 00:27:42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此文共2563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就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文明家庭关系等方面,对家庭暴力预防、处置、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

伴随婚姻家庭观念和行为变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断增多。2016年以来,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149件案件有107件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其中69%的家庭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通过近年来受理家暴投诉来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家暴对象中,妇女是主要受害者;二是暴力行为的经常性,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长期影响;三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害者对施暴者具有宽容性,更多是选择了忍让,忍无可忍才会向有关组织寻求保护。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县政府联系副县长任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培训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县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多次组织学习,就如何进行家庭暴力个案处理进行专题培训,并向社会宣传。县法宣办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七五”普法重 ……此处隐藏1384个字……等基本国策,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提高社会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营造全县关心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家庭纠纷若不及时有效化解,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婚姻家庭解体,甚至诱发刑事案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县妇儿工委将提请政府成立由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婚姻调解室,协调处理疑难婚姻家庭纠纷,定期会商影响较大的家事案件。

(三)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县妇儿工委将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特别是政法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将商请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反家暴工作联席会,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多部门合作格局形成。

(四)建立健全帮扶救助措施。要提高群众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给遭受家暴无家可归者提供栖身场所,为他们提供临时庇护。县政府将安排必要的经费、场地,在公安部门、接受家暴投诉机构、组织与临时庇护场所之间建立畅通的合作与转介机制。此外,受害者因遭家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人员为该类人群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其精神压力。

(五)进一步搭建妇女就业平台。县人社局、县妇联等部门将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巾帼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更多地为女性就业创业提供机会,提高女性就业比率,增强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减少家庭矛盾。

(六)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以“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家庭创建活动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广泛宣传身边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到基层巡回宣讲先进典型事迹,传播家庭正能量,倡导家庭和谐,避免家暴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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